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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女生心中的刑事辩护律师

创建时间:2018-03-28 10:07


           指导律师评语:

风畅同学作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比较喜欢刑事辩护和律师这个职业,大四时的2017年9月份就选择到我律所跟随我实习,她喜欢独立思考、善于不断反思和总结,在这点上她较好地烙上了北大精神,有较好的悟性,虽然她对刑事辩护的真谛的理解还有些稚嫩,但期待她能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本律所常年接收优秀法学院学生来所实习,申请实习可以直接联系孙中伟主任,电微:186 18351009   邮箱:sun099@vip.163.com

——孙中伟

(潘风畅,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2017-2018年度实习生,北大法学院2014级)

跟随北京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孙中伟主任律师实习的这些日子,让我对于如何办理刑事案件有了一个较为粗浅和初步的了解。在法律这个行业的其他领域和方向我尚未深入接触过,因此不是特别了解。但至少和刑法打交道和以及处理刑事案件在我看来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刑事案件和别的案件相比具有许多突出的特别之处。

首先,刑法是一门公法

这也就意味着刑事案件的整个过程都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而不仅仅是私人利益。从刑事案件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法院的审理判决,以及贯穿整个过程中都可能会有辩护律师的参与,再到最终对被告人被执行死刑或其它刑罚,这一系列环节都与社会大众的利益息息相关。刑辩律师并不是跟国家公权力机关对立矛盾的,从更高一个层次来说,如何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方向。

怎样定罪量刑才符合法律以及道德标准,这是各方都是应当思考的问题。从立法、执法再到司法,每个步骤都指向社会的稳定和谐、公平正义等终极目标和价值。因此刑事辩护律师作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和关键的一环,身上自然是承担着某种使命感的。在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同时也是实现这一社会责任和使命的过程。在孙中伟主任的身上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他对于每个案子的态度都是极其认真严肃的,一丝不苟地履行着自己那神圣的辩护律师职责。

其次,刑事案件相较于其他民商事案件更为沉重和严肃

刑辩律师需要承担特殊的责任及压力。尤其是在死刑案件之中更是如此,所谓“人命关天”,在两个方面涉及到“人命”这一沉重却又不可回避的话题。

第一是在案件发生之时,死刑案件一般性质都较为严重,伤害甚至夺走他人生命的概率较大;第二就是在审判之时,中国是一个保留死刑的国家,对于严重的罪行是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如果判决其死刑立即执行,也就意味着夺走他的生命,而这应当是最重大的事情了。那么作为一位死刑辩护律师,职责就是在法律所允许的合法范围之内、穷尽各种手段和方法、尽最大的努力去挽救被告人的生命,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找到不应当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和突破口。如果辩护成功,那么就是使一个人免于被执行残酷的死刑;若是辩护不成功,则对最终的不利结果也无能为力。其实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之中所承担的精神压力和思想压力是非常之大的。我记得孙中伟主任曾经这么跟我说过:“每次办案都需要竭尽全力,所以每次开完庭都会有种‘虚脱’的感觉。”我想这种感觉大概就是来自于律师职业的要求和律师执业伦理的压力。因为每一个负责任的律师一定是会竭尽全力去挽救每一个被告人的生命的。这份工作的性质不允许律师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一疏忽也许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我非常幸运地能够认识并师从孙中伟主任这样一位工作认真严谨的好律师并且能够向他学习,从他的办案过程中可以学到除了办案技巧之外的更多重要的东西。

处理刑事案件需要和“特殊人群”打交道,而这是需要花费一定的心思和精力的。

在跟随孙中伟主任“观摩”学习他工作的这段时间里面,我也跟着见了不少场面和当事人。在这短短的几个月之中也可以说是体会到了社会与学校之间的巨大差异。两个环境并不是孰优孰劣有高下之分,只是具体的人际关系和交往模式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与不同角色的人打交道的场合和方式都是不同的。在刑事案件之中,辩护律师所要交流和沟通的群体是比较特殊的。一方面他们是有可能犯下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行的人,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但是另外一方面他们的基本人权理应得到保障,应当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律师从接到一个案件时起,就需要处理这样的一种稍显复杂的关系。我特别敬佩孙中伟主任的一点就是他和人相处特别有耐心,对每一类人都非常真诚。

第一就是见客户。我记得有一次是关于一个毒品死刑案件,被告人的母亲从南京赶到北京来见孙中伟律师,那天他已经忙了一整天了,从下午五点开始和这位母亲交流,期间一直很耐心地倾听她的诉说,在认真看完了材料之后提供了一些思路上的指导和建议。在大概交流了两到三个小时之后这位母亲完全信任了孙中伟主任并且委托孙中伟主任作为他儿子的辩护律师。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孙中伟主任经常说要“以实力取胜”,当事人在寻找律师的时候会反复进行比较,会选择他们认为最值得可以信赖的律师。因此在交流的时候既要真诚又要提供有价值的想法和思路,展现自己的专业能力从而赢得客户委托和案源,并且在接到案子之后依然保持这样的一种认真负责的态度。

第二就是会见当事人。我曾经跟着孙中伟主任去过一些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由于我还不能进去所以就是在门口等着。孙中伟主任会见当事人的态度是我极为佩服的。由于看守所往往都位于比较偏僻的地方,所以每次孙中伟主任都会一大早就驱车前往,在办理了会见手续之后就进去与被告人交流沟通,了解案件事实等重要信息和情况。孙中伟主任每次都非常认真仔细地做长长地会见笔录,往往都会见好几个小时,有很多时候甚至都等到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都下班了才看见主任出来。有一些律师在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完全就是走形式走过场,只花五分钟十分钟的,基本上不能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其实与当事人的交流过程是极为重要的,对于形成辩护思路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与当事人之间建立基本的信任还是很有必要的。

最后就是会见当事人家属。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陷囹圄之中,因此很多事情的沟通和交流都是由其家人代为出面的。孙中伟主任在对待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的时候态度是极为随和和亲切的,一般这样的家庭遭受的打击和挫折是极大的,主任的态度可以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他是真的关心他人的。

要做一个优秀的刑辩律师必须具有清晰的定位和思维,良好的逻辑能力和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孙中伟主任在办案子的时候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品质,那就是沉着理智,非常客观地看待每一个案件并且最理性地形成最佳的辩护思路和辩护意见。能够冷静地思考问题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是极为重要的。有的时候不能带入太多的个人情绪和主观偏见,否则会影响判断力和执行力。我也见识过一些在法庭上特别具有“煽动性”和情绪感染力的律师,他们或许口若悬河大谈特谈,可能可以达到一时的“说服”效果,但是脱离了有力的论证,这样的方式还是不太“靠谱”的,适当的感染力确实是有必要的,但是必须建立在能够自洽的逻辑和强有力的论点之上,否则很容易被驳倒。

一个优秀的律师总是能够用证据和事实说话,通过仔细地阅卷来理性地寻找突破口。这样才是最为有效最为恰当的态度和方式。当然最终还需要将这些思路清晰地呈现在辩护意见之中,能够在法庭上完整地展现并且被采纳。所以律师需要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在法庭上的语言表达能力,这种“硬实力”才是能够经受得住长时间的考验的。

在经验的基础之上归纳总结并且掌握一些普遍的规律,同时还要兼顾每个案子的特殊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是不同的,因此每接一个案子就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慢慢摸索每个案子的特点从而找到最佳的路径。孙中伟主任在经过了多年的办案经历之后累积了大量的经验,他能够从中总结出一些普遍的规律。他教导我每一次办结案件都要写反思和总结,既要归纳这一个案子的辩护成功之处和被采纳律师辩护意见的原因,也要分析还有什么做的不够完美的地方需要改进,这样在未来的工作中就能够不断超越自我,做到更好的辩护。另一方面反思总结经验写多了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也是很好的成长,可以帮助律师更快更有效率地进步和成长。

比如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之中所要注意的问题,不同的证据种类如何去“逐个击破”,以及不同的角度如何去进行辩护等等。在积累多了之后自然就会有所总结和有所收获。但这些经验绝对不可以生搬硬套,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结合每一个案子自身不同的特点对其进行调整和运用才是最重要的。




中伟刑辩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