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专家型  学者型律师

创专业化  精品化律所

中伟死刑观察(20180202)

创建时间:2018-02-02 14:25

一、海口中院召开毒品案件集中公开宣判 两名毒贩被执行死刑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591263524388914774&wfr=spider&for=pc 百家号

 

贩卖海洛因牟利,五人被判重刑

2016年10月中旬,冯海波(男,1968年出生,海南省万宁市人)、吴中周(男,1985年出生,海南省万宁市人)在广东徐闻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张祖铸(男,1984年出生,广东省徐闻县人),得知张祖铸做毒品生意后,遂与张祖铸约定向其购买毒品用于贩卖。

同年11月初,吴中周以10.5万元的价格向张祖铸购买1板海洛因约350克。张祖铸遂指使杨元甚(男,1985年出生,广东省徐闻县人)将一点海洛因交给吴中周,冯海波(男,1968年出生,海南省万宁市人)、符雄(男,1969年出生,海南省万宁市人)当日返回万宁市试货。次日,张祖铸指使杨元甚拿1板海洛因与吴中周至万宁市,吴中周以11万元的价格将该板海洛因贩卖给“二哥”(另案处理),吴中周从中获利5000元,杨元甚将剩余毒资10.5万元带回海口交给张祖铸,张祖铸分给杨元甚2000元作为报酬。符雄觉得试货的海洛因质量不错,便准备通过冯海波购买1板海洛因。11月20日,冯海波与符雄一起到海口找张祖铸进行交易,二人在与吴中周会面期间,吴中周表示其亦向张祖铸购买了1板海洛因,张祖铸要求吴中周、冯海波等人直接与杨元甚联系。18时许,张祖铸指使杨元甚从广东省徐闻县携带3板毒品海洛因准备交易。23时许,因毒资不足,冯海波与张祖铸商定由冯海波到广东徐闻进行担保,杨元甚则携带2板海洛因与吴中周、符雄进行交易,随后冯海波前往广东省徐闻县与张祖铸交涉毒品交易事宜,符雄则在海口市等待毒品交易。

11月21日5时许,符雄、吴中周在海口市被抓获;6时许,杨元甚被抓获,公安当场从房内缴获3块海洛因,净重分别为352.5克、351.5克、352.4克,含量分别为79.5%、75.6%、77%;12时许,冯海波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被抓获。11月22日0时许,张祖铸被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祖铸、杨元甚为牟利,明知是毒品而共同故意贩卖、运输毒品海洛因1406.4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吴中周、符雄,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被告人冯海波明知是毒品仍居中倒卖,其中,吴中周贩卖毒品海洛因701.5克,冯海波、符雄贩卖毒品海洛因351.5克,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张祖铸系主犯;杨元甚系从犯。被告人吴中周系累犯、毒品再犯。遂判决被告人张祖铸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中周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元甚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冯海波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被告人符雄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二、跨省贩卖运输毒品,罪犯庄建鹏被执行死刑

2014年5月4日凌晨,庄建鹏(男,1978年出生,广东省陆丰市人)和周某驾车从海南省海口市出发前往广东省汕尾市。在汕尾市期间,庄建鹏购买了一批毒品藏于车上。庄建鹏、周某轮流驾车于5月7日晚回到海口市。当日22时许,庄建鹏送周某到住处时,从轿车中取出芬纳西泮片剂260.322克(俗称“开心果”)贩卖给周某。5月8日零时许,庄建鹏携带毒品外出准备交易时,在其住处的停车场被抓获,民警当场从其身上及携带的行李包内查获冰毒352克,从其驾驶的轿车后备箱内查获冰毒3992.7克,从该轿车发动机夹缝处查获芬纳西泮片剂400.1克;从其住处查获冰毒1023.720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46.5169克、咖啡因8.7433克、芬纳西泮片剂948.1982克。

2014年4月的一天,罪犯庄建鹏在某停车场内,将3粒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和1包甲基苯丙胺(冰毒)贩卖给陈飞。同年5月3日晚上,庄建鹏将3粒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贩卖给陈飞。5月8日,公安人员将陈飞抓获,从陈飞住处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3.8139克、甲基苯丙胺片剂(麻古)0.2861克。

抢劫摩托车女司机并致人溺亡,罪犯吴志强被执行死刑

2016年8月11日21时许,罪犯吴志强(男,布依族,1992年出生,贵州省贵定县人)在灵山镇搭乘被害人黎某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伺机抢劫。当摩托车行至灵山镇儒范村水渠桥上停车时,吴志强乘黎某某不备,用拳头猛击黎某某头部致黎倒地,并用随身携带的刀片将黎某某的腰包带割断,劫取包内的380元现金及一部黑色手机。因害怕罪行暴露,吴志强将失去意识的黎某某推下水渠,致黎某某溺水身亡。

经海口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罪犯庄建鹏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罪犯吴志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罪犯庄建鹏、吴志强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定其罪行极其严重,核准判处死刑,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公判会的召开,标志着海口市两级法院再次掀起禁毒工作新高潮,将为不断巩固和扩大禁毒三年大会战成果,进一步推进海口市禁毒三年大会战,营造全社会反毒防毒拒毒氛围,维护海口市社会治安秩序,构建“无毒海口”、“平安海口”起到重要作用。

 

三、河南瓜贩刺死城管案一审宣判:瓜贩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

http://news.163.com/18/0201/19/D9J523QJ000187VE.html 网易新闻

 

2016年7月28日上午9点17分许,被告人张国友的蓝色货车停在路北,正在出摊卖西瓜。随后,城管工作人员驾驶的一辆面包车也出现在了画面中。几名城管工作人员下车,其中一名城管将张国友的电子秤搬到了面包车上,随后张国友和他们进行交涉。5分钟后,本案的被害人李某将车缓缓向前开出了几米,2分钟后又往前开了一段距离。9点35分许,张国友的妻子走到面包车旁,将被扣押的电子秤搬了下来。

这时,驾驶面包车的李某下车追上了张国友的妻子,将电子秤夺了过来,夺秤过程中,张国友的妻子倒在了地上。这时,不远处正在与其他城管交涉的张国友持刀冲了过来,对夺称的李某连刺数刀,李某随后倒在地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前,就“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一事,控辩双方一直争执不休。对于检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张国友辩护律师付建表示,“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故意杀人,受害人的死亡是多因一果造成的。应当定为故意伤害罪。”

付建指出,录像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张国友的妻子去城管车上拿回电子秤,城管李某将其摔倒在地,张国友这才上前,持刀伤人。“此案的起因是李某殴打其妻而起的,李某也有过错。”

在相关监控视频显示,在张国友持刀刺人前,确有一女子因推搡倒地。

最终,法院在2018年2月1日宣判,被告人张国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张国友限制减刑。